徵才機關 |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26~2022-08-0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行政文書、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具身心障礙手冊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急難救助、急難紓困業務。 (二)辦理防疫補償金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增列五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2 年3月)。 二、月薪:28,534元(約僱人員三等220薪點進用)。 三、請將簡歷表(需貼上相片;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箱、現職、工作經歷及年資)、自傳、畢業證書、證照、受訓證書(證書、證照請附影本資料)親送或逕寄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楊梅區公所人事室(聯絡方式03-4783683分機193)收,並於111年8月2日下午5時前送達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社會課書記職代職務,未註明欲應徵之職缺者,視為資料不符。 四、視報名情形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因資格不符或因面試未錄取而欲取回履歷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便寄還。 五、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甄選結果將於市府核定後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