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戶籍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得酌列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13~2023-02-20 |
資格條件 |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二、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須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最近三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考列乙等者。 四、 最近三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五、 具有電腦處理操作能力,戶政經驗者尤佳 六、 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1樓 (臺北捷運新店區公所站2號出口旁,步行約3分鐘)或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2段120號3樓(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安康辦事處);以上工作地址由機關視業務需要指派。 |
聯絡E-Mail | AO6370@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二、請於公告截止日(112年2月20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如有證件不齊將不予受理。 三、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 (3) 初任同一序列職務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 其他如語文檢定證書或相關專長證件等(無則免附)。 (6) 前開證件以外之其他證明文件(有請檢具)。 備註: 一、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聯絡人:新北市新店戶政事務所 人事 莊小姐,電話:29147675分機503或29603456分機8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