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30~2022-06-15 |
資格條件 | 一、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技工、工友或駕駛,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高中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男女不拘。 2.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二、原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業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三、積極主動,認真負責。 四、須具身心障礙手冊。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秘書室處理文書、庶務、行政等業務。 二、支援其他課室辦理活動。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 |
聯絡E-Mail | tm-aakileve@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請填妥調僱意願表、職工履歷表並檢附現職人員身分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在職證明書或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1份,於111年6月15日前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05037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號臺北市田徑場167室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人事室周小姐」收,逾期者恕不受理,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專案技工職務」。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處所需,得不予錄取。 3.未獲錄取者,所送資料由本處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 4.相關詢問請逕洽秘書室李主任(聯絡電話:02-25775931分機350)或人事機構周小姐(聯絡電話:02-25775931分機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