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科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05~2022-09-12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並無雙重國籍者。 二、大學以上畢業者、大專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一、大安區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 |
聯絡E-Mail | v0001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者應附下列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三、請於111年9月 12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參加甄選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文化資產科約僱科員」,逾期恕不受理。 四、採電子郵件報名者,亦請於111年9月12日(星期一)前將應徵文件電子檔寄至v00015@gov.taipei,並致電承辦人(邱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591)確認郵件送抵,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文化資產科約僱科員」,逾時不候。 五、採線上報名者,於111年9月12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資料(含簡要自述)、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 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備註: 一、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 二、具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 三、合者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本局得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談。 五、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名,期限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如欲了解詳細工作內容,請洽文化資產科黃股長,電話:02-27208889分機3646。 七、月支報酬 280 薪點,依折合率計算約新臺幣3萬6,316元。 八、本職缺自實際到職日至111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