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 徵求 科員~2023-03-13

徵才機關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06~2023-03-1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職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四)具出納事務管理工作經驗者優予考量。
工作項目 本署出納等事務管理工作及其他秘書室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朱崙街20號1樓(體育署秘書室)
聯絡E-Mail chenya@mail.s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署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相關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等證件影本等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另請應徵者於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網址https://www.sa.gov.tw/〉/公告消息/徵才資訊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先將資料表Email至peggy@mail.sa.gov.tw。
(五)初審合格者,由本署擇優通知甄試,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
(六)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視面視成績錄取正取1人、並得增列候補名額,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七)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教育部體育署秘書室楊小姐,電話:02-87711948,電子郵件信箱peggy@mail.s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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