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心理師、約聘心理人員、約聘社工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聘用心理師1名,約聘心理人員2名,約聘社工人員1名,候補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0~2023-03-20 |
資格條件 | 聘用心理師及約聘心理人員: (一)中華民國國民,須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學經歷(專長)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1.國內外心理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心理相關系組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聘用社工人員: (一)中華民國國民,須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學經歷(專長)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1.國內外社會工作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系組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 聘用心理師: 1.評估、輔導/諮商、治療以協助監所適應,探討與犯罪原因相關因素以提高改變犯罪行為之動機。 2.針對特殊收容人(毒品、酒駕、高關懷、情緒適應障礙、自殺傾向、精神病、老年、家暴或性侵等需介入狀況或機關安排之個案)進行評估與治療。 3.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4.其他交辦事項。 (二) 約聘心理人員: 1.評估、輔導/諮商、治療以協助監所適應,探討與犯罪原因相關因素以提高改變犯罪行為之動機。 2.針對需介入狀況或機關安排之特殊收容人個案進行評估與治療。 3.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4.其他交辦事項。 (三)約聘社工人員: (一)評估、輔導/諮商、治療以協助監所適應,探討與犯罪原因相關因素以提高改變犯罪行為之動機。 (二)針對需介入狀況或機關安排之特殊收容人,以個案為主的工作方式提供相關社會資源連結及改善家庭關係,以協助順利復歸社會,並提供管教人員相關處遇規劃意見。 (三)協助特殊收容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相關問題:人事室(02)22611711#232鄧小姐。 工作項目相關問題:輔導科(02)22611711#804蕭先生。 簡章及報名簡歷表請至本所網頁自行下載(網址:http://www.tpd.moj.gov.tw/)。 聘用期間及月支報酬: (一) 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聘用原因消滅前1日止。並於112年度內出缺時依序進用,候補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期滿未獲聘用者或候補期間發生消極資格條件限制者即喪失聘用資格。 (二)月支報酬: 1.聘用心理師: 依聘用人員報酬以個人所具專門知能條件(含學經歷、專長)依據「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以六等四階328薪點聘用,月支報酬新臺幣(以下同)42,541元。 2.約聘心理人員: 依聘用人員報酬以個人所具專門知能條件(含學經歷、專長)依據「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聘用,月支報酬新臺幣(以下同)38,391元。 (1)符合本案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資格條件,且領有心理師證照者,以聘用七等一階328薪點起薪,月支報酬42,541元。 (2)符合本案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資格條件,且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並曾主修臨床心理或諮商心理,及實習至少1年成績合格,得應臨床(諮商)心理師考試者,以聘用六等三階312薪點起薪,月支報酬40,466元(上開所稱「主修臨床心理或諮商心理」,係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應考資格中所列「主修臨床心理」或「主修諮商心理」之範疇)。 3.聘用社工人員: 聘用人員報酬以個人所具專門知能條件(含學經歷、專長)依據「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聘用,月支報酬新臺幣(以下同)38,391元。 (1)符合本案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資格條件,且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聘用七等一階328薪點起薪,月支報酬42,541元。 (2)符合本案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資格條件,且有碩士以上學位並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五領域15學科,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總計達45學分以上課程,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得應社會工作師考試者,以聘用六等三階312薪點起薪,月支報酬40,46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