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至2名,擇優錄取)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2-08-24~2022-09-02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2職等以上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總務科採購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6段700號 |
聯絡E-Mail | hlP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監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 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依序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任職未滿5年者,附任職期間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 (均為pdf檔)合併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亦不通知及退件。本職缺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依序遞補本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六) 如有其他報名或業務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電話:(03)8538163林小姐、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