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教育部體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1~2023-03-25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 三、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Office等軟體應用、文筆流暢。 四、具公務經驗或英文檢定證明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辦理國際及兩岸體育交流行政業務(體育團體輔導、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朱崙街20號(國際及兩岸運動組) |
聯絡E-Mail | chenya@mail.s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逕自本署網頁/公告消息/徵才資訊〈https://www.sa.gov.tw/〉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填妥後EMAIL至wei0817@mail.sa.gov.tw (二)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照片、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服務證明及身分證等檔案,且自傳不得空白。(履歷資料登載不全、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得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薪資待遇: 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核予280薪點起支(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6,316元,須自付勞、健保、勞工退休金等自付部分)。 四、僱用期間:聘僱用至112年高考分發為止(以該職缺實際分發報到前一日為準),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五、聯絡人:國際及兩岸運動組黃筱棻科長,聯絡電話:02-8771-1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