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2-07-13~2022-07-19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2、熟悉電腦操作,具有行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行政室採購發包、研考、新聞、便民服務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
聯絡E-Mail | ntws12@ems.pito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時間及地點:自即日起至民國111年7月19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埤頭鄉公所人事室 報名方式:親自、委託或郵寄皆可。 報名應攜帶證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件影印本。3.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 一、以上證明文件影印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逕寄(送)本所人事室(地址: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報名截止後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二、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到職日起至111年12月28日止(代理辦事員請假期間職務)或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成績酌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