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6,316元) |
職稱 | 約僱技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3-02-23~2023-03-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局演藝廳、演奏廳、實驗劇場燈光系統、懸吊系統、音響系統及升降舞台等安全管理。 2.演藝廳等場館表演節目裝拆台及演出期間舞台監督及值班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
聯絡E-Mail | 10003667@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僱用期間:本職缺係提列考試用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考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網路24小時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112年3月10日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請將最高學歷證件證照資料掃描後上傳。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經甄選擬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新竹縣政府核准後僱用;錄取結果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hchcc.gov.tw/index.asp)首頁→訊息公告→最新公告項下。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6.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表藝科郭科長(聯絡電話:03-5510201分機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