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戶籍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17~2022-05-24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敘委任第4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人員,且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具戶政工作經驗及熟悉公文整合系統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高度服務熱忱,做事細心,主動積極,並能配合業務需求輪(值)班;如執行專案業務需要,例假日亦須配合加班。 四、最近3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內年終考績(含另予考績)考列乙等者。 |
工作項目 | 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7樓)。 |
聯絡E-Mail | cn-11163@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填寫履歷表自述及上傳照片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意者請於111年5月24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三、經本所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若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五、本案聯絡人:人事機構曾小姐;電話:02-23948838分機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