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稅務局 徵求 約僱人員 (助理稅務員職務代理人)~2021-06-21

徵才機關 雲林縣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3等約僱人員月支220薪點(27,434元)
職稱 約僱人員 (助理稅務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1-06-15~2021-06-21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具工作服務熱忱、積極負責的精神。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地方稅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斗六市府文路35號
聯絡E-Mail a73616@ylt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四)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五)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二、報名期限:自110年06月15日起至110年06月21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優、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惟經面試均不符本局需求,得予從缺。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本次僱用期間預計至110年7月30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五、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六、受理單位:雲林縣稅務局。聯絡人:張小姐,電話: 05-5323941轉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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