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2-04

徵才機關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4 等250薪點(月薪新臺幣31,175)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1-29~2021-02-04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規定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及迴避任用等情形。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4.具有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1. 社會救助業務(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審案、低收交通補助、低收三節慰問金、低收溢領款追繳、災害救助、遊民業務、食物銀行等)
2. 防疫補償金審案及撥款事宜。
3. 油症患者三節、喪葬及產婦營養補助。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
聯絡E-Mail f45253j@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0年2月5日中午前送(寄)達臺中市清水區公所人事室(43648臺中市清水區中社里鎮政路101號),並註明應徵社會課約僱人員職缺。1.公務人員履歷表2.畢業證書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證件請以A4影印依序裝訂成冊)。聯絡電話:04-26270151-621,經初審通過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欲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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