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徵求 科員~2021-03-02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新聞傳播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2-09~2021-03-02
資格條件 1.大學(含)畢業以上學歷,具新聞傳播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具電腦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3.對新聞聯繫業務或行銷業務具高度熱忱,具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新聞發布、媒體公關、記者會事宜。(新聞聯繫科)
2.辦理市政行銷及重大專案行銷業務、市政刊物及宣傳資料之編印及發行等相關業務。(綜合行銷科)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有關工作項目疑義請洽新聞聯繫科黃科長(03-3322101轉6204)或綜合行銷科徐科長(03-3322101轉626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聯絡E-Mail 10043507@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線上應徵: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本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影本資料。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倘缺件者視為資料不齊全,恕不另通知。
三、除正取3名外,另增列候補6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以上職缺為本處110年度新增員額,如符資格者歡迎踴躍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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