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技術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候補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1-08-26~2021-10-29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為中央公務機關之技工、工友,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並對森林保護工作有興趣者(地方機關學校除外)。 (二)高中、高職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證書且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者。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且無不良嗜好及記錄,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協助辦理文書處理、檔案應用及行政庶務等工作。 |
工作地址 | 本處各業務課室及所轄工作站。 (處本部: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台中工作站:台中市台中路289號;埔里工作站:南投縣埔里鎮北門里中山路二段124號 ;水里工作站: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42號 ;丹大工作站:南投縣水里鄉民和村民和路16巷8號;竹山工作站:南投縣竹山鎮鯉南路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及證明文件並於信封右下方註明「應徵移撥技術士」;請於110年10月29日前逕寄南投林區管理處人事室收(南投縣草屯鎮史館路45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1.技術士甄選履歷表。 2.服務證明書。 3.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各1份。 4.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 5.身分證影本1份。 6.其他證明文件1份。 (二)證件不齊者,恕不補件亦不退件、不通知面試。 (三)報名應試人員,經本處初審通過認定符合資格者,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後2星期內,錄取者通知報到時間,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三個月。 (五)經評定為錄取人員由本處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如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並通知日期到職任用,逾期除特殊事由外,本處依規定由遞補人員遞補。 (六)本處徵才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七)聯絡人:柳小姐 電話:049-2365226轉3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