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契約臨時保育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備取1名、候用期限為公告錄取名單後1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1-12-07~2021-12-13 |
資格條件 | 一、應徵人員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1.各類教師教育學程。2.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3.保育人員專業訓練。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擔任助理保育人員三年以上者。 二、能配合24小時三班輪班制。 三、具備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參與院生生活照顧、輪班及各項生活技能訓練之督導。 (二)負責個案輔導、記錄登載與保管。 (三)與主責院生就讀學校、原生家庭及外部資源之連繫、溝通與協調。 (四)院生活動策劃與執行。 (五)衛生保健相關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2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下列文件於110年12月13日下午5時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寄至本家(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23號)或專人於本家上班時間(110年12月13日下午5時前)送至本家收發室,收件人請書寫:「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少年教養科」,並註記:「報名參加保育人員(自行進用)甄選」,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本家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 三、參加甄選報名人員應檢附報名表件如下所示,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例如:缺件、疏漏簽章或書面資料未填具詳實),視為資格不符,本家不予受理,亦不接受事後補正。 (一)新進人員甄選資料表。(二)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四)其他證明文件,如:保育人員專業訓練證書,擔任助理保育人員三年之證明文件等,無則免。 四、上開資料一律以白色A4紙列印或影印,證明文件若為影本需簽名或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各項報名表件詳細檢查無誤後,請按新進人員甄選資料表、身分證影本(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及各項證明文件,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長尾夾或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五、本報名資料經投遞本家受理後,恕不予退還,甄選人員如需備份,請先自行影印留存後再行寄送。 六、薪資: (一)到職日起至本(110)年12月31日止:依本家110年度自行進用經費編列標準表,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7,840元,年終獎金1.5個月,工作不足一年依比率核發。 (二)自111年度起: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報酬標準表支付。 1.採月薪制,40,756元起(含每月5,840離島加給),內含臨時人員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累積年資及考核最高敘薪可達47,739元(含每月5,840離島加給)。 2.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原則上為1.5個月)。 3.享有勞保、健保(依勞、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七、健康檢查:(通知錄取人員需於到職前提供) (一) 新進人員:到職日需檢附公立醫院體檢證明無傳染性疾病【含血液(CBC)、生化常規檢查、尿液常規檢查、胸部X光檢驗、B型肝炎(抗原抗體)、糞便檢驗(阿米巴痢疾、桿菌性痢疾及寄生蟲)】,未符合者,得取消進用資格。 (二) 非新進人員,則無需於到職日前檢附體檢報告,但需配合機關當年員工體檢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