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1-03~2022-01-15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及格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且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水利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機關所在地(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2段橋頭1號)及轄區各工地。 |
聯絡E-Mail | wra10009@wra10.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者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現職銓審函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專技、職安證照、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時間、地點另行以電話通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視甄選面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2名, 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承辦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李小姐;02-89669870#2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