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一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21~2021-01-29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或建築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 具電腦操作及word、power point、excel等文書處理、資訊處理電腦操作及通訊軟體使用能力,具汽、機車駕照,嫻熟廳舍興建、修繕及耐震補強等採購經驗、通過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公有廳舍、營繕工程、小型工程之勘測、設計、監工及會同驗收、違章查報、都市計畫等建築工程相關業務、防汛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區區公所(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3樓) |
聯絡E-Mail | s4138@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林先生. 04-22626105*622 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0年1月29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及公務人員履歷表等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農業及建設課技士職缺)。 五、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