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02-10

徵才機關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5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1,175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候補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1-26~2022-02-10
資格條件 1. 高級中等學校(含高職)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並具備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並能配合加班。
工作項目 辦理里幹事、民政、防災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證件:檢具履歷表(請填寫自傳,敘明以往工作經驗,表末請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經歷、身分證正反面(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及汽車駕照等證件,並註明白天連絡電話及手機號碼。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www.personnel.ntpc.gov.tw)→書表下載→人事人員徵才案相關表件→本屬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2、報名方式及期限:採通訊報名,於111年2月10日前掛號郵寄至232201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里幹事約僱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後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有效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3、僱用期間:預計自僱用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
4、薪資報酬:25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台幣31,175元(須自付勞、健保、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5、連絡人:2665-7251轉224 陳小姐
6、本所備有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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