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徵求 法警~2020-04-17

徵才機關 最高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
職稱 法警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擇優正取2名(1名預估缺)、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預估缺若未出缺,或甄選結果,本院認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4-08~2020-04-17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之法警,並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夜班及假日值勤,擇優測試。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定不得應考等情事。
工作項目 法警業務。
工作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選方式:
(一)體能測驗:測驗項目詳如附表一,體能測驗未合格者,不予口試。
(二)口試:口試成績應達80分以上,始得錄取。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符合甄選資格者,預定109年4月23日前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公告應試人員名單、甄選日期、時間及地點,本院不另書面或電話通知。逾時未參加甄選者,視同放棄。面試時,請攜帶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駕照或健保卡供查驗。
三、報名應繳證件(恕不退件):
(一)報名表一份(請自行下載並填妥簽章)。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應含考試及格類科、最近5年考績、獎懲、簡要自述、工作經歷等)。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女性免附)。
(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09年4月17日止,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或本院收文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本院地址:臺北市長沙街1段6號(請註明應徵法警)。
(三)聯絡電話:(02)2314-1160*6861劉小姐。
五、錄取公告:本次甄選錄取人員,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
(一)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二)本院網址:http://tps.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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