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3~2021-05-18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地政、土地管理或不動產經營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為應業務需要,本職務以於地政機關任職5年以上者為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者各款(任現職或同序列職務不滿1年者,依規定不得辦理外補陞任)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處理不動產交易、土地登記法令疑義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7樓 |
聯絡E-Mail | whc573@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上傳照片、簡要自述),再點選【應徵職缺】,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一) 履歷表內容須完整,相關銓審、考績、獎懲等各項資料均需完整,不得任意刪除,自傳請務必填寫,須具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 線上應徵上傳下列資料:(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分證。 5.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語文考試者,請檢附佐證資料影本。 6.其他相關證書 (無者免附)。 以上文件經本人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掃描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全不符合資格。 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 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證件不齊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個人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 (二) 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三)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四) 聯絡電話:(07)3368333轉2551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