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0-05-05~2020-05-07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地政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土地建物測量案件之整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資料檢附: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自傳、末頁簽名)。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表件亦不退還)。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親送或委託報名,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約僱人員(技佐職代)職缺及聯絡電話」,併同前述證件資料影本土以A4紙張影印)裝訂成冊,於109年5月7日(星期四)下班以前親送或寄達本所人事室(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後路23號)。【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00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視甄審結果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四)報酬:5等280薪點,新台幣35,532元 (五)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