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主計處 徵求 辦事員~2021-03-15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主計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統計人員(非主辦)
官職等 P03-P05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統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3-08~2021-03-15
資格條件 (一)初等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且任現職滿1年以上之現職人員,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
(二)非主計職系人員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曾任主計人員(包含占機關缺派在主計機構服務之人員)。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會計、統計學科系畢業或經會計、統計類科考試及格者。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修習會計學、統計學或其他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並修習電腦相關學科60小時以上者
工作項目 統計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市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10樓 經濟統計科
聯絡E-Mail pyccc@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以下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銓審函
4.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之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之最近5年訓練進修時數證明(各項訓練均應先於系統內逐項維護後始行列印「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外,其中專業訓練需經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者始可以1.5倍或2倍計算,可利用全國主計網之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個人認證訓練紀錄」查詢及另行分年列印已認證部分)
6.英語能力檢定及格證明(無者免附);通過國內現行有公信力認證之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能力測驗並領有合格證書者,亦請檢附證 明。
(二)另請至本處網站(首頁>業務資訊>主計處人事>職缺通報>本次公告職缺)下載以下資料填寫完竣後,併同上開資料電子檔,將檔案寄至信箱:pyccc@kcg.gov.tw。
1.自傳
2.職缺候選人簡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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