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業務促進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12-29~2018-01-0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具備職業訓練辦理經驗尤佳。 3.具備資訊處理基本能力。 4.具服務熱忱,協調配合度高。 |
工作項目 | 一、中央代辦經費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公告與受理訓練單位研提訓練計畫、審查等事宜,並辦理訓練單位之業務說明會。 二、督導訓練單位確依訓練計畫執行,並審查參訓學員開結訓相關 資料、訓練查核、申訴案件處理、結訓學員就業追蹤、訓練成 效統計及經費執行等事宜。 三、其他相關事宜。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東側(板橋火車站北一A)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1月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二.信封上註明「應徵業務促進員」字樣。 三.郵遞住址及收件人: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東側(板橋火車站北一A)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周小姐收(連絡電話:02-89692150分機2133) 四.請備齊以下資料: 1. 者請檢具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各項欄位務必詳載,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www.personnel.ntpc.gov.tw/web/Home? command=display&page=flash)→書表下載→人事人員徵才案相關表件→本屬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 下載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或證書影本。 以上2-4項均為影本,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五.經書面審查符合徵才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除正取1名額外,本中心得視業務增列備取2名,並以同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