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溪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助理(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17~2019-12-23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高中以上學校畢業,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二、具有勞動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男性須服兵役畢或免服兵役者(含國民兵及補充兵)。 三、待遇:依「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因業務需要經核准僱用有案之臨時人員薪資給付標準,高中(職)畢業者(24,150元)、大專以上畢業者(24,750元)。 四、熟諳電腦操作,有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戶政、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181號4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履歷表(附照片)、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經歷證明文件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08年12 月23 日前寄達或親送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181號5樓人事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逾期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後,另行擇優通知面試,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二、本案甄選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僱用期限:自109年實際報到日起,視表現考評一年一僱。 四、聯絡電話:03-3883184分機32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