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19-12-26

徵才機關 桃園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12-23~2019-12-26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啫好,熟悉電腦處理等技能。
工作項目 1.協助首次辦理護照人別確認作業及代送護照相關業務。
2.協助彙整代送護照件數、統計。
3.協助審核護照申請書內容及核發保管護照。
4.協助服務臺業務及製發國民身分證。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簡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經歷證明文件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08年12月26日前寄達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人事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逾期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後,另行擇優通知面試,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二、本案甄選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三、薪資:國中以下畢業者每月23,800元、高中(職)畢業者每月24,150元(含勞健保)、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24,750元(含勞健保)。四、聯絡電話:03-3608880分機207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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