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桃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23~2019-12-26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啫好,熟悉電腦處理等技能。 |
工作項目 | 1.協助首次辦理護照人別確認作業及代送護照相關業務。 2.協助彙整代送護照件數、統計。 3.協助審核護照申請書內容及核發保管護照。 4.協助服務臺業務及製發國民身分證。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簡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並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經歷證明文件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08年12月26日前寄達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人事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逾期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後,另行擇優通知面試,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二、本案甄選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三、薪資:國中以下畢業者每月23,800元、高中(職)畢業者每月24,150元(含勞健保)、大專(以上)畢業者每月24,750元(含勞健保)。四、聯絡電話:03-3608880分機207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