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徵求 法官助理~2018-05-22

徵才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法官助理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8-05-15~2018-05-22
資格條件 (一)具有法律碩士以上學歷資格,或大學法律等相關系所畢業並經律師高考及格及職前訓練完畢,或大學法律等相關系所畢業並曾任家事事件處理法官助理經驗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依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第24條
法官助理協助法官處理訴訟、非訟、強制執行事件,其工作內容如下: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
之蒐集。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行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五)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六)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
(七)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81167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
聯絡E-Mail hsinyi3928@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方式:
1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7年5月22日(星期二),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2報名地址:81167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法官助理」)。
3聯絡電話:(07)3573511轉533或532或531,曾小姐
4簡章、報名表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請於司法院「徵人啓事」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或本院網站(http://ksy.judicial.gov.tw)下載。
(二)甄試日期及地點:謹訂於107年5月28日(星期一)辦理考試。
請於同年5月25日(星期五)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查詢當日考試時間表、地點及號次,本院不另書面或電話通知。逾時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屆時請持身分證正本、健保卡或駕照(雙證件)參加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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