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8-05-18~2018-05-31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公務人員「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或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具備農務行政相關經驗及熟客語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經建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銅鑼鄉永樂路15號(苗栗縣銅鑼鄉公所) |
聯絡E-Mail | tlv139@tongluo.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ㄧ)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7年5月31日前(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A4影印依序排列裝訂),郵寄「苗栗縣銅鑼鄉公所人事室」(地址:苗栗縣銅鑼鄉永樂路15號),並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經建行政職系課員」,逾期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須退還報名文件,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視甄選情形得擇優候補人員2名,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連絡電話:銅鑼鄉公所人事室037-982130分機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