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烏來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約聘六等280薪點(月支36,996元) |
職稱 | 約聘醫事放射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人;備取:2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7-06~2017-07-17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2.領有醫事放射師證書。 |
工作項目 | 1.X光檢驗業務。2.辦理社區預防保健服務,乳癌防治及菸害防制。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烏來區衛生所(地址:新北市烏來區新烏路5段10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行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http://www.personnel.ntpc.gov.tw/download/index.php?mode=dl_file&file_rename=6Z2e57eo5Yi25Lq65ZOh55SE6YG45aCx5ZCN6KGoXzE2MDUyNjAyMjUzMw%3D%3D.doc)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格式使用,採雙面列印、貼照片、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醫事放射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17日止(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3341新北市烏來區新烏路5段109號 田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6617200轉27(田小姐)。三、聘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07年1月30日止。(本職缺為醫事放射師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職缺,如遇該員提前復職則聘用至復職前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