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原住民族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11職等 |
職稱 | 副處長 |
職系 | 原住民族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得視業務需要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5-31~2019-06-03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含訓練)及(合)格 2.銓敘審定簡任第10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原住民族行政職系職務任用資格者。 3.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者。 5.具原住民族行政相關工作經驗,或具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身分者得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1.襄助教育文化處處長綜理處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1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並貼照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任(或最近)職務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資料影本等各乙份,如為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者或參加英文、原住民族族語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並於108年6月3日前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15樓原住民族委員會人事室洪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應徵教育文化處副處長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聯絡電話:(02)8995-3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