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龍潭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8-02-22~2018-02-26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戶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機 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 |
工作項目 | 戶籍登記業務及相關行政工作。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700號) |
聯絡E-Mail | longtanhr05@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以下資料以供初審: 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親自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歷任銓敘審定函。 5.歷任職務派令。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最近3年獎懲令。8.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影本。 (以上均為影本) 以上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二)有意者請備齊資料,於107年2月26日前親送或逕寄本所人事管理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三)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2.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並以備取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3.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從缺。〈應徵者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連絡人:郭苑芬(03)4792394轉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