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徵求 課員~2018-03-14

徵才機關 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8-03-05~2018-03-14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且符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之現職公務人員。(特考考試及格者須不受特考特用轉調之限制)。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3.品性端正、身心健康,具團隊精神、主動學習、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
工作項目 1.辦理水利工程用地徵收、撥用、都市計畫變更作業。
2.辦理公用財產管理、出租、被占用不動產之處理、公用不動產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機關所在地)及機關各轄區。
聯絡E-Mail yann0916@wran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有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2.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初任公職及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以上均影本)。請於107年3月14日前掛號郵寄桃園市龍潭區佳安路2號人事室陳小姐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3.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4.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聯絡人:陳小姐 03-47120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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