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徵求 駕駛~2018-07-31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06-05~2018-07-31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駕駛。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三)最近6個月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 (四)具職業小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者。
工作項目 (一)公務車駕駛及車輛維護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台中市南屯區培德路3號)。
聯絡E-Mail a1213937@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有意願移撥至本所服務者,請於107年7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所總務科,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字樣(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俾依規定辦理甄選,倘逾期、親自報名、資格不符、及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二)檢附證件(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職業小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影本1份。 2.最近6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表正本1份。 3.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各1份。 4.駕駛履歷表正本1份(應貼妥2吋半身照片)。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7.機關移撥同意書正本。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僱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甄選結果酌增1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本缺額為107年8月31日遞補退休人員之預估缺,如經錄取,通知到職時間將於該日之後(聯絡電話:04-23803642分機118,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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