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8-03-14~2018-04-10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七點規定之中央機關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至本總隊服務者。 (二)身體健康(含公立醫院體檢表,錄取後繳交),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
工作項目 | 一般事務性工作、公文遞送、環境清潔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本總隊總隊部(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11號) (二)第二大隊(高雄市前鎮區和平二路227巷2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電話:(02)26668601分機2026,聯絡人:秘書室辦事員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