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水土保持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30~2019-10-05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歷,水土保持工程、都市計畫、農業、園藝等相關系所畢業為佳。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規定者,且特考特用無限制調任情事。 五、熟悉相關營繕工程法令、中央政府採購法令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農村再生計畫、人力培育、農村體驗與多元化行銷等各項業務。 二、辦理水土保持及農村營造、綠美化等相關工程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2058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2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22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4)25261165轉2600。 二、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請附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上列次序【直式橫書】裝訂)。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及職系。 三、報名期限:民國108年10月5日前(期日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之規定),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者約談,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相關資料本機關將保存3個月後予以銷毀,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