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9-10-09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10-05~2019-10-0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工作積極、善溝通協調、須熟諳電腦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ㄧ情事者。
(四)具有收、發文作業或檔案管理相關經驗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一)收、發文作業。
(二)印信。
(三)檔案管理。
(四)公文傳送管制。
(五)組務會議。
(六)本組綜合業務。
(七)資訊(含本會網站維護更新及資訊安全事項)。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具意願者請於108年10月9日前親送或掛號(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備齊下列資料1.甄選報名表(附照片並親自簽名,請蒐尋“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約僱人員甄選報名”下載)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郵寄至「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綜合業務組徐素貞小姐收」(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辦理報名。(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綜合業務組約僱人員」,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52307,徐小姐)。

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會將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資料不齊,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本職缺係請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月28日止。約僱期限屆滿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如請假人員提前銷假上班或請假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僱用報酬:本職務為適用「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之約僱人員,支190薪點,薪津報酬約為月支23,693元(尚需扣除勞、健保、提繳退休金個人自付費用)。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最多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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