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會 徵求 臨時人員~2019-08-07

徵才機關 桃園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07-31~2019-08-07
資格條件 (一) 高中以上畢業,身心健康、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二)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等)。
(三)應具備主動之工作態度,服務的熱誠。
工作項目 (一)公文傳遞。
(二)電腦文書處理。
(三)辦公廳舍清潔維護。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九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08年8月7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桃園市議會總務組」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臨時人員(案二)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或親送本會報名。
(二)應檢附證件:
1.填寫個人相關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三)薪資:高中畢起薪24,150元,大專畢起薪24,750元。
(四)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錄取後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談者,恕不退件。
(五)聯絡人:本會總務組林怡杉專員,聯絡電話:03-3322191轉分機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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