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30薪點,31993元)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14~2026-01-20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服務熱忱、品德操⾏良好。 3.具撰稿、文書處理及溝通能⼒且能獨立作業。 |
| 工作項目 | ⼀、團體報名客語能⼒認證之補助及競賽獎勵。 ⼆、機關學校員⼯客語能⼒之提升及核發禮券。 三、補助公所核發市⺠通過認證之獎勵⾦。 四、協辦客語薪傳師傳習補助計畫/客語研習推廣計畫。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 聯絡E-Mail | 10033680@mail.ty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甄選報名表(如附檔)。(⼆)最⾼學歷證書。(三)⼯作經歷證明(無則免)。(四)國⺠⾝分證影本。 (五)退伍令(無則免),於115年1⽉20⽇(星期二)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文教發展科約僱職務代理⼈),逾期或證件(資料)不⿑者不予受理。 ⼆、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三、本案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缺(115年1⽉12⽇⾄115年12⽉31⽇)。當事⼈倘提前復職之⽇起,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求助。 四、本項徵才候補⼈員,⾃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侯補⼈員得以遞補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五、連絡電話:(03)4096682分機 8020,⼈事室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