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12-31

徵才機關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12-29~2025-12-31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四)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
(五)工作認真,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六)熟暗中文繕打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國梲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稅稽徵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預計進用期間:預計自115年1月上旬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工作地址 (一)地點: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小港稽徵所。 (二)地址: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58號6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影本。
(二)請於114年12月31日前郵寄至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158號6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小港稽徵所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7-8123746分機6011),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
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本次甄選預計正取1名、備取2名,得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另為落實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
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五)報酬:支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38,948元。
(六)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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