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02~2026-01-23 |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嫻熟電腦(Excel、Word)文書操作,並具秘書室庶務性等相關作經验一年以上,並熟公文處理。 3.具高度工作熱忱、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 4.需配合輪流值班勤務。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工作項目 | 1.清潔勞力委外督導管理業務。 2.文具及清潔用品管理、住民電費計收、節能減碳、簽訂特約商店消費優惠等行政業務。 3.易服勞役督導管理業務。 4.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竹榮民之家 |
| 聯絡E-Mail | vhhc0108@mail5.va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報名請至新竹榮譽國民之家網站(https://www.vac.gov.tw/mp-205.html)「服務介紹」-「下載專區」下載「職務代理人應徵履歷表」填寫,並檢附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證照、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5年1月23日前掛號郵寄或送至本榮家人事室憑辦(以郵戳或本家戳章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輔導組社會工作員職務代理人職缺)。 2.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3.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 通信報名地址:新竹市北區崧嶺路57巷41號;聯絡電話:(03)521-3292轉107;聯絡人:饒先生;業務工作詢問:新竹榮譽國民之家秘書室莊小姐收,聯絡電話:03-5213292轉分機508。 5. 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僱用期限屆滿,應即予以無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6. 薪資: 四等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7.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