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彰化縣二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5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26~2026-01-02 |
| 資格條件 | 專科、大學(含技術學院)以上學校畢業,且具有測量、地政業務工作經驗者。 |
| 工作項目 | 一、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業務。 二、地籍圖重測業務。 三、法院囑託測量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豐田里斗苑路4段696號 |
| 聯絡E-Mail | n206@el-land.ch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甄選方式: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試 甄選日期:以電話另行通知面試日期及時間 甄選地點:彰化縣二林鎮斗苑路四段696號 報名時間:114年12月26日起至115年1月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報名地點:彰化縣二林鎮斗苑路四段696號 報名方式:通信報名或親送本所 報名應檢附資料: 一、簡式履歷表(1份,請於人事處首頁>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約聘/約僱/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證照、工作證明(無則免附)。 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 錄取方式:擇優錄取符合資格者,備取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錄取公佈:於彰化縣政府徵才錄取公告區公佈 聯絡人及電話:王秋心,04-8964793分機205 其他: 一、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二、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待遇薪資每月280薪點/38,948元計酬,約僱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經審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票,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