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6-03-19

徵才機關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6-03-13~2026-03-19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或得權理資格,並曾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不得任用,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監印及收發業務。
二、財產(市有及國有、公用及非公用)管理業務
三、志工、臨工、就業服務台、安心上工等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公所(高雄市林園區王公路1號)
聯絡E-Mail sternlee@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正確無誤,「我的履歷」中「簡要自述維護述」不可空白。
二、請點選「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可於甄選期間取得投件者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請將甄選報名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職務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英文檢定及格證書或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掃描成一個PDF檔,資料每頁皆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於「我的應徵」上傳,未上傳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四、甄選報名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附件下載填寫。
※甄選、評比、錄取方式及通知
一、甄選及評比方式:先以書面審查資格條件、履歷表內各項資料及所附相關證照,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評比。面試評核項目:學識才能、專業知能、儀態,以面試結果評定分數及排定候選人員名次。面試成績總分平均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二、本次甄選增列候補名額2名,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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