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徵求 約用人員(外國人業務訪查員)~2026-02-09

徵才機關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外國人業務訪查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6-02-02~2026-02-09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
2.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3.具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4.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5.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6.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辦理外國人入國通報查察、檢舉案會同移民署及警政機關執行外勤查察工作。
2.辦理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之行政處分、訴願、行政訴訟及後續行政執行等相關工作。
3.辦理加強查察違法外國人實施計畫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報酬:月薪新臺幣39,087元。
工作地址 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具文件:
一、新竹市政府辦理「115年度加強查察違法外國人實施計畫外國人業務訪查員」甄試報名表。【報名表請至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網頁/訊息公告/公告項下載(網址:http://dep-labor.hccg.gov.tw),請依格式填寫,附照片、親自簽名。】
二、 身分證(正、反)影本。
三、自傳(以A4繕打或書寫,以不超過2頁為宜)。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並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五、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照、訓練或研究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六、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聯絡方式:
一、 一律採紙本報名,請於115年2月6日前以親送或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寄達「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地址: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2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外國人業務訪查員」。
二、遴選方式: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符合資格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三、面試結果以電話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錄取正取1名,並擇優增列候補0至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候補期間內如有出缺外補時,將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六、聯絡電話:03-5324900轉600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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