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田寮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 職稱 | 里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23~2026-02-26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推動防災整備作業、跨單位聯繫、民眾服務事項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田寮區崗安路71號。 |
| 聯絡E-Mail | bill3617@k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 (一)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不得空白,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繕登】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國民身分證、現職派令、現職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件(如英檢證書)等正本掃描檔完整上傳(如為影本需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三) 資格條件經本所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採書面審查,未入選者不另通知;所送證件不齊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甄選錄取人員須經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本項甄審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聯絡人:高雄市田寮區公所人事室蔡先生,電話:07-6361475#16,電子信箱bill3617@kcg.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