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歷史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專案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04~2022-03-18 |
資格條件 | 1. 專任助理: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文史、藝術、圖資等人文社會學門相關系所畢業,具學士學位(含)以上者。 2. 具有博物館、美術館等展覽實務、編輯出版等相關經驗者優先;具臺灣文史藝術研究專業經驗尤佳。 3. 具備英文或其他外文讀寫能力等第二外國語言專長尤佳 (如有相關證明請檢附)。 4. 熟悉電腦文書軟體操作(如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等)。 5. 工作積極進取、主動熱忱、具良好人際溝通及協調合作能力,具備團隊精神,能配合指示,認真負責。 |
工作項目 | 1. 協助辦理重建臺灣藝術史計畫之相關業務。 2. 協助展覽之企劃、籌辦與執行。 3. 進行資料彙整、文字編輯與校對、圖像授權等出版相關業務。 4. 公文簽辦、協調聯繫等相關行政工作。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薪資:比照〈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支給,碩士級月薪新臺幣38,600元起、學士級月薪新臺幣33,800元起;並依勞基法及相關規定,享勞保、健保及年終獎金。 二、工作時期:自111年3月報到日起至本計畫結束(111年12月31日)止。 國立歷史博物館徐州路臨時辦公室(臺北市徐州路21號)。 |
聯絡E-Mail | h911310@nm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以電郵方式寄至3373chang@nmh.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重建臺灣藝術史計畫」110年度計畫─專任助理、應徵人姓名及聯絡電話(資料請合成一個PDF檔,大小不超過8MB),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請依序排列)。 (1)個人履歷表及自傳(自傳部分請敘明專業經驗、學術專長,並簽名)。 (2)教育部認定之最高學歷證件(如為外國學歷者,請附中文翻譯本及經我國駐外使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經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記錄)。 (3)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專業證照、外語能力考試成績或其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上述相關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2.本館經審查後,另行通知面試時間。未獲通知參加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電話:(02)2361-0270分機124 張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