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4-07

徵才機關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約新台幣36,3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31~2023-04-0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2.具備公文系統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3.性別不拘,具公務機關相關業務代理經驗者優先。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不得僱用約僱人員各項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總收文及相關公文處理等業務。
2.協助檔案管理相關作業。
3.每日郵局寄信及銀行繳款。
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6008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聯絡E-Mail bs-10957@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必附)、身分證影本(必附)、相關工作經驗(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必附)、專業訓練(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必附)、實績、研究工作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非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aw2400@gov.taipei(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文山區公所秘書室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聯絡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80薪點,約36,316元),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之前1日止(約112年10月中下旬,依規定1年1約僱,期滿除另訂契約不再續僱)。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29365522*313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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