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徵求 技士~2022-08-10

徵才機關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6-29~2022-08-10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各類考試限制調任情事者、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電子、電機、資訊、計算機相關科系畢業。
3.辦理資訊、通信相關採購業務3年以上經驗。
4.取得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及職能訓練證書、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全民英檢初級以上尤佳。
5.具工作熱忱、學習精神、勇於解決問題,並有主動積極的團隊合作精神。
工作項目 1.辦理資訊、通信,管理及維護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航勤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聯絡E-Mail yujin@nas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含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
2.資料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格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得視結果另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聯絡人:航勤組黃先生,電話:(02)89111100分機530;人事室沈小姐,電話:(02)89111100分機745。
機關地址:23143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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