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50薪點(32,425元) |
職稱 | 約僱戶籍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9~2023-01-31 |
資格條件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形,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並能配合本所業務需求輪(值)班者: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具戶政經驗尤佳) 。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戶政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戶政櫃檯綜合受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3樓之1) |
聯絡E-Mail | ck-wuchiuchi@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2年1月3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1)最高學歷影本。(2)身分證影本。(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等文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本案係本所戶籍員請假(含娩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員,期間自甄選結果核定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4月28日(以原職人員實際分娩日為準)止。 三、約僱薪點:250薪點(新臺幣32,425元)。 四、聯絡電話:(02)25942569轉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