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2-06-13

徵才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6-06~2022-06-13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具經建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及無限制轉調情形。
四、具承辦機關專案計畫、會議、綜合規劃、管考或文書檔案管理之工作經驗。
五、具通過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其他等同之英檢證照分數或級數資格。
六、具公文資訊系統採購、管理及維運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會專案計畫(風險管理、雙語化推動等)、施政計畫、個案計畫等綜合規劃及管考作業。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 cj1471@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1年6月13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證件、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非現職免)、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審定函外,請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得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得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如應徵者均不合適,亦得從缺。相關問題連絡電話:(02)87897562林小姐。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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