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36,316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代)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25~2022-03-29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都市計畫類科應考資格。 2.如具備外國學歷或工作經驗須出示學歷驗證及公證中譯本。 |
工作項目 | 1.辦理都市計畫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下載外補人員基本資料及外補人員簡歷表共2表件: (網址如下:http://urdb.tycg.gov.tw/home.jsp?id=189&parentpath=0,2,162) 電子檔填妥後寄至承辦人信箱:10026225@mail.tycg.gov.tw。 二、請檢附以下文件,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以示負責,未簽名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取消錄取資格: (一)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大頭照、自傳,末頁請簽名)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 上述文件請於111年3月30日中午12時前,寄(送)達「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人事室收」,信封上書明「應徵約僱人員(都市計畫科)」,以郵戳或本局戳章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投件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三、如有需要本局得擇適合者通知面試,不符合需求者恕不通知,另如欲退還報名文件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預估至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但該職缺僱用計畫結束,則立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五、本局擇適合者正取1名並得備取2名,依序候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以本職缺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六、聯絡方式:(03)3322101分機5213,人事室徐先生。 |